AI基本法公聽會 學者籲加入台灣特色建繁中語言模型

(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6日電)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AI基本法公聽會,學者專家建議,立法進度應加速,並加入台灣產業特色,建立繁體中文大型語言模型。數發部說明,繁中資料庫部分已努力在做,但需時間累積,資料治理會盡力推「標準授權條款」。
立法院教育及文化、交通委員會今天舉辦「制定人工智慧(AI)基本法草案」聯席公聽會,邀數位發展部次長葉寧、國科會副主委陳炳宇,以及學者專家列席。目前立法院有國民黨立委邱若華、葛如鈞所提的2份草案版本。
中華民國資訊經理人協會理事長蔡祈岩說明,協會是代表資訊產業來發言,認為訂定人工智慧基本法很好,但進度應該加速,讓大家有法律可以依循;主張在訓練階段不涉及智財權。另外,政府應提供租稅獎勵優惠,立法方向很好,實務上各部會要盤點所有租稅優惠的表格。
MeetAndy AI 共同創辦人薛良斌建議,採葛如鈞版草案設立「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」,但應移除縣市首長參與資格,採中央集權模式運作;風險分級規範部分,建議參考歐盟AI法的4級風險架構,加入台灣產業特色,並由行政院指定或設立專責機關,負責風險評估。
資訊工業策進會博士洪毓祥提到,政府應帶頭建立符合台灣法律規範的繁體中文大型語言模型,以做為產業發展基礎,並應推動產學合作,擴大AI人才培育與招募;建議參考歐盟經驗,制定明確的資料法規與產業標準,並針對AI產品制定驗收標準和安全規範、建立國家級AI算力平台。
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談及,看完AI基本法草案後,「我們的主權在哪裡」,即使現在AI服務提供的是繁體中文,但裡面的詞彙、詞句跟台灣慣用的不一樣,大多是中國簡體式的概念;建議基本法要有AI主權概念,具主權戰略地位,不只攸關科技發展,更攸關國家安全。
陳炳宇報告指出,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在去年10月呈報行政院,並辦理審查作業,今年2月行政院指示草案改由數位發展部主政辦理立法作業;國科會將致力發展AI科研,聚焦當前AI關鍵議題,加速系統開發及培育跨領域應用人才。
葉寧表示,草案預計在行政院會通過後,盡速送立法院審議。基本法的訂定及規範,最重要是平衡各方面的利益,特別是要適合台灣的狀況,台灣在比較大的語言模型開發上會有困難;資料治理問題上,合理的授權運用是需要的,會盡力推「標準授權條款」讓大家廣泛運用。
葉寧解釋,繁中資料庫部分,數發部已經努力在做,國家的語料庫推動需要一定時間的累積;人才方面,會跟國科會、教育部合作推動。數位平權的概念下,通訊建設、AI應用發展,都希望讓全體國民共享數位轉型利益。
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、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最後表示,與會專家學者對於建立台灣的繁體中文資料庫、訓練屬於台灣的大語言模型,資料的重新訓練等,都具有強烈使命感,政府機關應採取積極作為,研議成立國家層級的AI訓練資料庫可行性,並提供獎勵機制。
葛如鈞強調,未來這部人工智慧基本法,可能是台灣正式邁入AI時代的起點,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與行政團隊,在法案審查過程中能更積極參與,盡速提出行政院版草案,他會持續推進法案進度,督促政府在AI領域扮演領頭羊。(編輯:林克倫、張若瑤)11404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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